金地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金地集团(600383)公司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为“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明确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施行解释第 16 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的衔接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该追溯调整对2023年财务报表年初数的影响为:资产总额增加5,424万元,负债总额增加641万元,留存收益增加1,937万元。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