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关于为大连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于为大连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金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不超过7,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大连金世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大连金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47.72%的股权,开发位于大连金普新区寨子沟湖光山语C2地块6-18号楼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14,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60个月。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联营或合营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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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金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7月2日注册地:大连市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办学)、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及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7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50,067万元,负债总额约为19,339万元,资产净额约为30,728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38.63%;项目处于开发阶段,2024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346万元,净利润为-1,24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大连金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大连金世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7.72%股权的合营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贷款期限为60个月。公司将为本笔融资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公司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障项目良好运作,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6.39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7.1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4.26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2.13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