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5: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新联谊专字(2023)第100061号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新联谊专字(2023)第100061号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泰”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新联谊审字(2023)第100392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要求,就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和附注十四、2所述,山东金泰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44,311.49万元,山东金泰本部本期发生净亏损555.89万元,公司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未按时发放,截止2022年12月31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税款及滞纳金合计6,296.40万元。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附注十四、2披露的山东金泰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仍然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山东金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山东金泰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34万元。山东金泰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过去三年的平均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429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8%,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34万元。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1)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2)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和附注十四、2所述,山东金泰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44,311.49万元,山东金泰本部本期发生净亏损555.89万元,公司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未按时发放,截止2022年12月31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税款及滞纳金合计6,296.40万元。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附注十四、2披露的山东金泰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仍然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山东金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山东金泰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对山东金泰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情况
山东金泰2021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2)第000675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主要内容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所述,2021年9月,山东金泰将持有的陈治宇2,00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泓”),并于2021年12月收到2,000.00万元的债权转让款,经实施审计程序后发现,中维弘收购山东金泰持有陈治宇的债权资金来源于山东金泰的控股股东,根据目前的诉讼情况,山东金泰预计中维弘对该债权的可回收金额高于1,200.00万元,但会低于2,000.00万元,具体可回收金额无法准确计算,应收陈治宇债权转让时的账面价值1,200.00万元与中维弘回款2,000.00万元的差额比照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资本公积,基于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无法确定债权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具体差额,相应我们无法判断山东金泰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和附注十四、3所述,山东金泰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45,562.55万元,合并报表发生净亏损127.80万元,山东金泰本部发生净亏损1,226.28万元,山东金泰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2021年12月31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9,262.54万元。山东金泰于2022年4月份支付社保费用及滞纳金1,319.47万元,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免除2004年1月至2011年6月的社保滞纳金153.90万元;支付拖欠的税款本金1,499.52万元,扣除上述已缴纳的税款、社保和滞纳金后,山东金泰拖欠的职工薪酬及员工代垫社保费2,227.13万元,拖欠税款滞纳金4,062.52万元,合计6,289.25万元。山东金泰2021年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解决拖欠职工的薪酬、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等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该融资方案未获得批准且山东金泰未获取替代性融资以解决上述债务问题。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仍然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山东金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的财务报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应对计划未充分披露。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