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2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林云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议案内容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告编号: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不涉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