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弃权票。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2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沈烈先生和董事王侃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
沈烈先生弃权理由如下:经审核,独立董事沈烈认为除因尚未收到提议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公司上半年大额资金进出、结存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无法对公司半年度报告中“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相关信息的客观、公允性做出合理判断之外,对本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异议,予以确认;
王侃先生弃权理由如下:经审核,除由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大额资金收支专项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专项审计报告仍未出具,本人无法判断报告期内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之外,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异议,予以确认。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