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其独立性作出的相关报告。同时将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尽快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在2024年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徐向春、张鹏、沈烈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