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8  *ST海越(600387)公司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弃权票。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2票,反对0票。

董事王侃先生投弃权票,理由为:

公司2021年—2023年连续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突显公司内控缺陷严重并始终未能有效整改和提升,本人通过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的积极问询和参考年初至今相关公司公告等信息,暂无法保证半年报内相

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具体包括:

1.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是董事监督公司业务运营和内控管理的重要参考之一,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海越能源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由于相关资金收回过程与公司对外支付大额采购款项存在时间点接近等情形,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归还资金是否来源于公司或交易对手。同时半年报未经审计师审计,故本人无法充分判断2023年发生的资金占用是否已经收回和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了新的资金占用。

2.根据半年报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部分委员对议案投弃权票,表示公司上半年虽然采取整改行动,但尚无权威性的验收报告,且公司未能根据建议聘请独立审计对上半年大额资金进出(尤其是与关联方之间的)进行专项审计。本人尊重和参考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认为目前较难评估公司的内控整改和资金占用现状。

3.根据相关新闻和公司公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接连受到控股股东监管机构、证监会和上交所的重点关注,要求公司尽快提升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表明公司在内控和信披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否有效得到整改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人就本次半年报议案提出了关于大额应收业务背景和催收进展、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金额较大等问题,虽然公司进行了相关的解答,但本人无法获取充分的依据(如法律意见书、独立第三方内控评估报告等)以保证半年报中的相关资金流向、资产减值等真实合理,但亦无足够依据反对议案,故投弃权票。

综上,本人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最终认为就公司半年报及其摘要中的资金流动、应收、应付款项、资产减值等信息无法保证其真实、完整和公允,但亦无足够的依据完全反对议案,故投弃权票。

独立董事沈烈先生投弃权票,理由为:

1.公司既往连续几年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记录,公司也因此曾两次被“ST”,目前尚处于“*ST”之中;

2.公司连续几年存在的该项违规记录表明,既往公司就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不尽彻底。今年上半年虽然就此又采取了“大力”整改行动,但效果及持续性如何,目前尚无权威性的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支撑;

3.本人曾建议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中介对公司上半年的大额资金进出及结存情况(尤其是与关联方之间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但因种种原因未得到支持和落实。综上,本人未能够获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往来资金占用合理、合规方面充分、有力的支撑性信息或证据,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允性无法提供合理保证,既无完全“赞成”的理由,亦无“反对”的充分证据。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