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3  *ST海越(600387)公司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股票于2025年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2日停牌1天,2024年4月23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公司在开展进口商品贸易的过程中,支付的款项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冻结,形成大额其他应收款28,661.57万元。2024年公司获悉上游客户于2024年2月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因公司与其业务均发生于2023年,即公司与上游业务开展是发生在上游被制裁前,根据律师团队意见,将原申请资金解冻诉求调整为申请资金原路退回至我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款项尚未收回,公司已在202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预计影响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1.45亿元。

2023年度,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拆借资金至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4-019),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向供应商支付1,414.82万元,完成上述拆借资金的归还。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本次1,414.82万元归还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是否彻底解决尚需以后续自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024年度,经财务部门测算,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00万元至-22,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000万元至-15,0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年末净资产为248,000万元至264,000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海越能源202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2月6日,公司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浙江监管局拟对公司进行相关行政处

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影响股价的事项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当前,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3.7条规定之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以上,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