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5-04-01  *ST海越(600387)公司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因碳酸锂业务、油品贸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因碳酸锂业务、油品贸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目前,公司已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止目前,关于碳酸锂业务,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供应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利润是否合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证明期末

账面存货的存在和准确性;关于油品贸易业务,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应收油品贸易款1.59亿是否涉及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形,应收账款1.59亿收回的可行性方案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关于煤炭贸易业务,相关债权的性质、预计回收时间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待评估。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中审众环提请公司尽快就前述事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以便其尽快核实前述事项是否得到消除。因前述事项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需以届时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准。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于2025年2月17日第二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本次公告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正在积极配合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