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龙翔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钰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鑫拓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拓诚”)合计持有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股份88,620,963股(占公司总股本8.1972%)。其中龙翔钰实业持有公司股份84,310,92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986%),鑫拓诚持有公司股份4,31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87%)。
本次龙翔钰实业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10,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99%)。本次执行完毕后龙翔钰实业及鑫拓诚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810,963股(占公司总股本7.1973%)。
? 龙翔钰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一、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1执恢239号。因执行工作需要,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望龙二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减持规则卖出公司10,81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广发证券将以大宗交易方式协助执行,龙翔钰实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拟自冻结状态调整为可售冻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拟被动执行股数(股) | 本次拟被动执行比例 | 持股股份来源 |
龙翔钰实业 | 84,310,926 | 7.7986% | 10,810,000 | 0.9999% | IPO原始股 |
鑫拓诚 | 4,310,037 | 0.3987% | 0 | 0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 |
合计 | 88,620,963 | 8.1972% | 10,810,000 | 0.9999% |
说明:龙翔钰实业持有的公司84,310,926股股份均被质押及冻结,鑫拓诚持有的公司4,310,037股股份已被质押,其中4,310,000股被冻结。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拟将龙翔钰实业所持公司股票10,810,000股调整为可售冻结状态。上述股份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2、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龙翔钰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