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龙岩总部及厦门分部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黄炜先生、董事张原先生、董事丘寿才先生、董事陈晓雷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满足授予要求,同意以2025年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24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2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