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供热中心一期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供热中心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临2023-061)。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