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4-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4-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之配套的《江山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废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