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盘江股份(6003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3-05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52)。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收到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解决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闲置土地遗留问题的通知》。为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首黔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原“煤(焦、化)-钢-电”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煤钢电项目”)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依据评估报告确认的减值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60.57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首黔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原规划在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建设“煤钢电项目”,按照与政府签订的《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首黔公司向政府支付了有关征地款项并开展项目有关工作。2016年,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首黔公司煤钢电项目终止。2023年8月,首黔公司收到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解决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闲置土地遗留问题的通知》,为妥善化解首黔公司煤钢电项目历史遗留土地问题,

经盘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拟依法依规收回首黔公司煤钢电项目闲置土地,并对该项目截止2023年8月31日账面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征地补偿款、已办证土地使用权费用按照账面价值向首黔公司予以补偿。鉴于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补偿范围不能覆盖项目账面资产全部内容,项目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首黔公司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首黔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首黔公司煤钢电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评估报告确认的减值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

1.首黔公司基本情况

首黔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6日,注册资本12亿元,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86%,主营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首黔公司所属杨山煤矿负责实施纳木井田优质煤炭资源开发,保有煤炭资源储量36,863万吨,设计可采储量23,581万吨,矿井服务年限为131年,煤种主要为焦煤、其次为瘦煤,煤质为低灰、低硫、中高发热量。经审计,截止2023年8月31日,首黔公司资产总额183,366.93万元,负债总额120,287.0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3,079.88万元;2023年1—8月,首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09.96万元。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按照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减值测试所

涉及的煤钢电项目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黔第1090号),首黔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煤钢电项目资产组账面值为79,619.69万元,评估后的可收回价值为62,059.12万元,减值额为17,560.57万元,减值率为22.06%。首黔公司依据上述评估报告确认的减值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60.57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首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首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560.57万元,按照本公司对首黔公司86%的持股比例测算,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2.0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102.09万元。

2.本次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拟收回首黔公司原煤钢电项目闲置土地,并依法给予补偿,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加快推进解决土地遗留问题,有利于盘活首黔公司闲置资产,有利于维护双方利益并促进长远发展。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首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60.5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首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首黔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原“煤钢电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评估报告确认的减值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因此,会议同意首黔公

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60.57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首黔公司根据评估报告确认的减值额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60.5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首黔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首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首黔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原“煤钢电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评估报告确认的减值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会议同意首黔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60.57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