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山: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23-024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白音华公司)电量指标富余情况及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华电蒙东能源)的剩余发电空间,拟由华电蒙东能源代发白音华公司1亿千瓦时电量指标,白音华公司预计获得发电权转让收入1026.4万元(含税)。
?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宋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日常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情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华电蒙东能源成立于2008年,法定代表人卢鹏举,注册资本178,452.76713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风电、光伏、火电等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提供电力项目咨询和法律许可的其他相关服务;风电、光伏、火电等电力设备和输电线路检修、维护;风电、光伏、火电等电力设备零件等物资的销售;电力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及相关技术咨询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万元) |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由关联人代发电量 |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 1026.4 | 100% | 0 | - | - | - |
合计 | 1026.4 | 100% | 0 | - | - | - |
和服务;供电、购电、售电和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电蒙东能源总资产74.55亿元,净资产40.67亿元,净利润3.5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华电蒙东能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白音华公司与其发生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所需,华电蒙东能源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电价按照市场交易规则采用“双边协商”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均介于所在地区市场最高电价与最低电价之间,在正常市场交易价格范围内。
华电蒙东能源按照0.30852元/千瓦时结算(参照东北风电企业送华北电价),白音华公司按照原有火电电量指标电价与本次交易电价获得价差收入(原有火电电量指标电价为0.41116元/千瓦时,价差为0.10264元/千瓦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华电蒙东能源代发白音华公司富余电量,
有利于白音华公司接纳公司辽宁区域火电企业富余无效益电量指标,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联交易意见;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