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山:关于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由于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的同时正在推进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工作,目前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尚在准备中,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批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日期由2023年8月29日变更为2023年8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