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YUAN COAL INDUSTRY GROUP CO., LTD.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腊元先生。会议议程:
一、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 会议主持人 |
二、宣读安源煤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会议主持人 |
三、宣读、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会议主持人 |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 股东、高管 |
五、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确定监票、计票人; | 股东、监事、 律师、工作人员 |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 记名投票表决 |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 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 工作人员 |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 会议主持人 |
九、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见证律师 |
十、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 会议主持人 |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秘、高管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名; | 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秘、高管 |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 会议主持人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申请,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
七、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八、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
九、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现场会议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十、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出席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共2项,为普通决议议案并进行普通决议,即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一)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
(二)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可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操作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大会秘书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十二、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十三、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源煤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安源煤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并提出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月数 | 薪酬总额(元) |
余子兵 | 董事长 | 12 | 592,500 |
金江涛 | 董事、总经理 | 12 | 586,600 |
刘珣 | 副董事长 | 9 | 422,400 |
张海峰 | 董事、财务总监 | 12 | 480,000 |
李春发 | 董事 | 11 | 187,600 |
涂学良 | 副总经理、董事 | 12 | 488,200 |
李圣德 | 副总经理 | 12 | 519,400 |
付贵平 | 副总经理 | 12 | 524,100 |
刘德萍 | 法务总监 | 7 | 174,500 |
胡冬平 | 总工程师 | 7 | 308,900 |
钱蔚 | 董事会秘书 | 12 | 426,568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考核,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月数 | 薪酬总额(元) |
刘珣 | 监事会主席 | 3 | 181,500 |
游长征 | 监事 | 12 | 312,600 |
陈希雷 | 监事 | 7 | 80,750 |
胡树华 | 监事 | 9 | 104,200 |
欧阳世杰 | 监事 | 6 | 223,917 |
谢长生 | 监事 | 12 | 343,955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