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
2023年度,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对于因安全环保整改、技术改造升级拆除,以及部分因丧失使用功能、使用效率低下或运转维护成本过高等原因造成使用异常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盘点清查,2023年度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净额为40,162,114.0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公告》(临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参股公司深圳市兆恒抚顺特钢有限公司发展,增强其综合
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公司与参股公司股东拟按照持股数量同比例增资人民币3,5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06)。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