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征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10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开展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和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7日、10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