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增加及股东减持股份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锡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4,828,50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96%。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文智投资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导致文智投资的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注销股份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办理完成所涉及的2,7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03,021,852股变更为2,300,251,852股。文智投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38,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9993%。
2、文智投资减持股份
文智投资于2023年8月21日至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086%。减持完成后,文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4,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3907%。
3、公司股权激励注销股份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办理完成所涉及的56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00,251,852股变更为2,299,691,852股。文智投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24,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3920%。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办理完成所涉及的3,1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99,691,852股变更为2,296,571,852股。文智投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24,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3994%。
4、文智投资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文智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4,448,57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
文智投资于2024年8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94%,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后,文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4,828,50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96%,触发本次权益变动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文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无锡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8,000,000 | 5.9921 | 114,828,500 | 4.999996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文智投资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2,303,021,852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本公告日文智投资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2,296,571,852股为基数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无锡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万花城市广场39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锦绣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文智投资成立于2022年9月,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文智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上海锦绣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7,667 | 15.33 |
无锡邦博贸易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2,333 | 84.67 |
合计 | — | 50,000 | 100.00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增加及股东减持股份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文智投资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锡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本次权益变动后,文智投资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其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