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林为公司总经理,张建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魏向志、兀帅东、李德全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念红为公司总工程师,谭洪涛为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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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