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0名,董事杜青炎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春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为2024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0号)。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