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69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2023年3月20日收到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10号)的回复文件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