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