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