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表决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董事许国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董事会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澳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丰源”)。公司与澳丰源签订《意向协议书》,约定澳丰源向我方支付意向金2,000万元。
为保证交易顺利执行,作为履约保证方式,公司与澳丰源约定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30号605房(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30327号,面积96.77平方米)、606房(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130333号,面积171.6平方米)两套房产以及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商务广场A栋的593.76平方米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05010409-20-1-10702号)作为意向金2,000万元的担保,如最终科丰鼎诚转让未能完成,公司返还意向金,澳丰源同步解除相关抵押权利义务。
双方同时约定,最迟于2024年9月30日前就本次收购正式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签字页)
董事签字:
许国艺 | 李志华 | 张雪梅 |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