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15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昕、黄晓亮、胡一元、杜彬、何小勇、杨志雄,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秀春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由公司使用位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8号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京丰国用(2005出)第000815号,使用权面积9,308.65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X京房产证丰字第096865号,建筑面积14,662.85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
上述资产抵押事项的授权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委托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范围内,决策并办理相关
事宜。目前尚在授权期限内,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动力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分立划转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