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8月6日,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因公司控制权变更而涉董事会改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优化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调整为6名(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仍然为3名。
根据上述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内容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五章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 | 第五章董事会第三节董事会 |
|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人。 |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人。 |
|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章程》。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