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8-29  动力源(6004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证券简称:动力源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9,914,4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3.040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阳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出席;

2、董事会秘书李慧女士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6,005,59695.10863,580,3154.4801328,5730.4113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7,536,06297.02372,039,1492.5516339,2730.4247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5,952,81895.04263,603,1144.5087358,5520.4487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选举阳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6,023,88182.6181
4.02关于选举何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9,263,92099.1859
4.03关于选举黄晓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3,442,08091.9008
4.04关于选举徐增新先生为公司65,890,51082.4512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5关于选举冯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6,279,30682.9377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议案20,850,93384.21273,580,31514.4601328,5731.3272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2,381,39990.39402,039,1498.2357339,2731.3703
3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20,798,15583.99963,603,11414.5522358,5521.4482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选举阳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869,21843.8986
4.02关于选举何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24,109,25797.3725
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关于选举黄晓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8,287,41773.8592
4.04关于选举徐增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735,84743.3599
4.05关于选举冯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124,64344.9302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议案1、2均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2、议案1、2、3、4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3、议案3涉及的关联股东深圳湾红棉科创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靓、邢中华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