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南瑞”)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以会议通知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山社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未来股权激励计划。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