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安泰集团(600408)公司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关联董事王风斌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以七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3-017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山西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5日和7月23日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签署了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均为14,00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22个月。截至目前,两份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均为13,970万元。鉴于两笔贷款即将到期,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向山西银行申请贷款展期11个月,展期金额分别为13,970万元,合同项下原担保措施相应延期。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展期协议等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