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讨论,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季报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