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23-01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临2023-006号公告)。公司拥有发电和并网售电的资质和生产能力,故公司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新泰钢铁”)及其子公司就电力相关业务存在购销关联交易,即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高炉煤气与转炉煤气作为发电业务原材料,同时,公司将所发电力销售至关联方。2022年公司通过合同能源模式建设的2×45MW发电机组相继投产,发电能力增加。为理顺上述业务、降低关联交易金额、稳定收益,拟对现有关联交易模式变更为委托加工发电模式,即关联方委托公司利用其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等工业气体进行发电,委托发电过程中所需的动力介质、厂房、机器设备等由公司负责购置或进行日常必要维护,所发电力全部归属关联方,公司收取相应的委托加工费,故双方拟对涉及的电力销售和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采购交易进行相应调整。另外,根据一季度焦炭和焦炉煤气关联销售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关联方需求,需对全年焦炭和焦炉煤气关联销售的数量和预计发生额进行调增。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预计事项是根据双方目前的业务结构和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本次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交易量 | 2023年预计发生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出售商品 | 焦炭 | 130万吨 | 140万吨 | 351,000.00 | 378,000.00 |
电力 | 125,000万度 | 55,000万度 | 62,500.00 | 26,500.00 | |
焦炉煤气 | - | - | 14,950.00 | 17,200.00 | |
委托加工 | 煤气发电 | - | 65,000万度 | - | 12,000.00 |
采购商品 | 高炉煤气 | - | - | 30,550.00 | 13,100.00 |
转炉煤气 | - | - | 7,540.00 | 3,400.00 |
(二)本次调整后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类型 | 关联方 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 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出售商品 | 新泰钢铁 冶炼公司 富安新材 | 焦炭 | 378,000.00 | 45.00 | 255,236.85 | 44.11 |
电力 | 26,500.00 | 99.90 | 46,510.92 | 99.88 | ||
焦炉煤气 | 17,200.00 | 100.00 | 12,455.75 | 100.00 | ||
废钢 | 18,600.00 | 100.00 | 14,021.16 | 100.00 | ||
提供劳务 | 运输劳务 | 6,000.00 | 100.00 | 3,546.16 | 100.00 | |
委托加工 | 水渣加工 | 7,000.00 | 100.00 | 5,609.45 | 100.00 | |
煤气发电 | 12,000.00 | 100.00 | ||||
合 计 | 465,300.00 | / | 337,380.29 | / | ||
采购商品 | 新泰钢铁冶炼公司 富安新材 | 钢坯 | 573,750.00 | 100.00 | 530,942.85 | 100.00 |
高炉煤气 | 13,100.00 | 100.00 | 26,108.91 | 100.00 | ||
转炉煤气 | 3,400.00 | 100.00 | 6,201.34 | 100.00 | ||
线材 | 900.00 | 100.00 | 644.48 | 100.00 | ||
合 计 | 591,150.00 | / | 563,897.58 | / |
2023年预计金额与2022年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1)销售焦炭预计发生额增加,主要是根据目前市场走势,预测2023年焦炭价格同比将上涨,同时销售数量增加;
(2)采购钢坯预计发生额增加,主要是根据目前市场走势,预测2023年钢坯价格同比将上涨;
(3)销售电力及采购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预计发生额均减少,主要是调整相关交易为委托发电方式,相应增加煤气委托发电的发生额。
四、本次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协议内容和定价政策
1、《焦炭销售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预计2023年1月-12月甲方对乙方的销售量为140万吨。考虑2023年山西省焦炭市场的平均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预计2023年度销售单价为2,700元/吨(不含税价)。据此测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焦炭销售额为378,000万元。
2、《焦炉煤气销售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按照协议所述之产品单价计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焦炉煤气销售额为17,200万元。
3、《委托发电协议》
新泰钢铁委托公司利用其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等工业气体发电,交易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发电协议》确定的原则执行,该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
(1)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以成本加成作为委托发电费用的定价原则,具体为:在公司上月平均发电成本基础上加成10%确定为本年度每月的委托发电费用结算价格。
(2)预计发生的交易额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预计2023年乙方委托甲方可发电量为65,000万度(与关联方钢铁系统生产工况和煤气热值相关,以实际发电量为准)。按照协议所述之委托发电费用计算,双方预计在2023年度发生的委托发电费为12,000万元。
(3)结算政策
与其他关联交易协议的结算方式一致,即: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并开具结算单,款项在当月先暂估收取,不晚于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结算与付款,货款可采用现汇、承兑汇票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如果采用承兑汇票结算,则需支付承兑与现汇的差价)。
4、《电力销售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预计2023年1月-12月甲方对乙方提供55,000万度电量,按照目前的国网电价测算,预计2023年度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电力销售额为26,500万元。
5、《高炉煤气采购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按照协议所述之产品单价计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向乙方发生的采购额为13,100万元。
6、《转炉煤气采购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按照协议所述之产品单价计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向乙方发生的采购额为3,400万元。
本次调整仅涉及上述事项,除此之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动。根据本次调整事项相应更新后的《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