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安泰集团(600408)公司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2023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2023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2023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3年11月7日,根据上交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并予以披露。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近期市场融资环境及资本市场行情等因素,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权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审慎分析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后作出的决策,本次发行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稳定发展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发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终止后,公司将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统筹考虑本次拟募投项目的后续安排。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