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划转概况
公司目前有240万吨/年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等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一期的项目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二期的项目主体为安泰集团,并由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另外,安泰集团建设的干熄焦及余热利用项目的发电资产在安泰集团电业分公司核算。为整合公司焦化业务资产,优化内部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将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本次划转完成后,煤化分公司将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划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资产划转及注销煤化分公司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本次划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资产划出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产划入方: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572794291
法定代表人:陈文虎
注册资本:33,0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需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拟注销分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81113030492N负责人:陈文虎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242省道安泰集团北2公里经营范围:生产冶金焦。
三、本次资产划转方案
(一)资产划转范围
本次划转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由安泰集团将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两座焦炉及配套的干熄焦及余热利用装置、以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等,按照基准日的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划转至宏安焦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债权、债务依法转移至宏安焦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拟划转的资产总额为4.6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0.3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35亿元人民币。划转基准日至划转交割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二)划转涉及的业务安排
对于已签订的与划转资产相关的协议、合同等,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办理主体变更手续,合同权利、义务等将随资产相应概括转移至宏安焦化。依法或依约不能转移的协议、合同等,仍由安泰集团继续履行。
(三)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与拟划转资产和业务对应的员工的劳动关系将由宏安焦化接收。
(四)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五)划转对价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账面价值划转资产,宏安焦化取得本次划转资产无需支付对价,将相应计入宏安焦化的资本公积。
(六)其他事项安排
1、本次拟划转的资产中部分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设置了抵押,为安泰集团及关联方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了担保,本次资产划转后,根据融资业务需要,相应的抵押担保义务将由宏安焦化继续承担。
2、本次拟划转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过户至宏安焦化。在完成过户前,将由宏安焦化以租赁方式解决用地问题。
3、本次资产划转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煤化分公司。宏安焦化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保持不变。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属于内部生产经营资产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对提高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有积极作用。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