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现场与通讯表决,均以七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职工代表董事黄敬花女士因退休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补选王成同志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为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补选王成同志为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37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