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500t/a电子级氯化氢、6000t/a电子级氨、6000t/a电子级氨水、15000t/a电子级硫酸项目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500t/a电子级氯化氢、6000t/a电子级氨、6000t/a电子级氨水、15000t/a电子级硫酸项目,项目报批总投资83,799.98万元,其中约40%为自筹资金,其余为银行贷款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t/a电子级氯化氢、6000t/a电子级氨、6000t/a电子级氨水、15000t/a电子级硫酸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3-055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