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5 日、 2025 年12 月31 日召开的2025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 亿元(含本数)中期票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16 日、2026 年1 月1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3 号、临2025-054 号、临2026-001 号)。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6 年4 月16 日出具的《接受 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301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 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3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 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 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 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 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按照相关规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 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