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17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1241.46万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金筱佳 王进坚 吴梦花
方 珉 金永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