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5  湘电股份(600416)公司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3)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越雷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舒源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陈共荣(主任委员)、周健君、张越雷、王昶、王又珑;

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陈共荣(主任委员)、周健君、舒源、王昶、王又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4)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5)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受内外部相关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为确保该项目稳步实施,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同意公司将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拟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