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关于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福新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柳州公司”)与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华电柳州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公司为实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资金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融水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6181.08万元。后公司收到融水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并解冻该账户资金2181.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临-025)、《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26))。
经公司与融水法院、华电柳州公司沟通和协调,并依法向融水法院提交了变更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律文件,2024年7月31日,融水法院裁定变更保全措施,同意解除对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611940396268账户的冻结。2024年8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资金已全部解冻。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