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关于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拟转让资产账面净值约
421,201.94万元,拟转让资产评估价值约449,786.26万元,增值额约28,584.32万元,增值率为6.79%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自身资产结构,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涉及乘用车公司三工厂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及乘用车公司新桥工厂构筑物和设备资产。
上述拟转让资产账面净值421,201.94万元。经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拟转让资产评估价值449,786.2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增值额28,584.32万元,增值率为6.79%。
根据《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皖国资产权〔2016〕144号)文件要求,本次拟转让资产将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转让的资产按照三个资产包形式挂牌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拟分三个资产包进行,具体如下:
一包: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三工厂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二包: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三工厂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三包: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新桥工厂构筑物和设备。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拟出让资产均由公司购置、建设,2018年以来陆续投入使用,并按相关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摊销,资产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4.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资产转让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3年4月30日拟转让资产进行了审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摊销 | 账面净值 | |
资产一包 | 229,233.86 | 73,085.45 | 156,148.41 |
资产二包 | 134,151.48 | 15,820.55 | 118,330.93 |
资产三包 | 151,642.01 | 4,919.41 | 146,722.60 |
合计 | 515,027.35 | 93,825.41 | 421,201.94 |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1、定价依据:本次转让将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基础。
2、评估情况:
本次拟转让资产,交易标的将按照三个资产包的形式挂牌交易,三个资产包的评估基本情况如下:
一包:涉及乘用车公司三工厂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净值156,148.41万元,评估价值163,759.78万元,增值额7,611.37万元,增值率4.87%。
二包:涉及乘用车公司三工厂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评估,资产净值118,330.93万元,评估价值139233.56万元,增值额20,902.63万元,增值率17.66%。
三包:涉及乘用车公司新桥工厂构筑物和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净值146,722.60万元,评估价值146,792.91万元,增值额70.31万元,增值率0.05%。
上述拟转让资产账面净值421,201.94万元。经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拟转让资产评估价值449,786.2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增值额28,584.32万元,增值率为6.79%。资产评估结果不包含增值税。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资产转让可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本次资产处置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涉及人员安排,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最终转让价格和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