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9 证券简称:天润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7债券代码:110097 债券简称:天润转债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1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607,456.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
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320,190,24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799,955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315,390,2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23,196.1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17%。
2. 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623,196.11 | 42,893,079.57 | 58,977,984.4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659,443.55 | 142,028,337.55 | 196,465,934.1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10,607,456.9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8,494,260.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7,384,571.7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8,494,260.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85.17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59,443.5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623,196.1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项目投入需要、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乳制品制造业,消费者对乳制品的品质化、功能化及个性化诉求显著提升,倒逼行业加速创新转型。各大乳品企业通过深化全产业链布局、加强科技研发投入,持续优化产品矩阵与服务模式,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原料奶市场价格仍处于近年来低位,这对公司的业绩成长预期带来一定影响。当前公司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拓展市场渠道、优化产品结构,有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同时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9.26%,期末资产负债率为57.27%,资金压力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的日常运营,公司必须留存足额资金以支持业务开展及偿还债务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平稳运营,并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公司在综合上述情况的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推广、品牌推广和渠道建设,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同时,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其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努力做好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合理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项目投入需要、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