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关于“现代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代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号),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6,159,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现代转债,债券代码:110057),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1594亿元,并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现代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9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转股期限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31日。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代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09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 公告编号 |
2019年6月26日 | 9.99元/股 | 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 | 2019-057号 |
2020年6月24日 | 9.89元/股 | 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 | 2020-034号 |
2021年6月25日 | 9.79元/股 | 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 2021-039号 |
2022年7月29日 | 9.69元/股 | 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 | 2022-064号 |
2023年1月16日 | 9.51元/股 | 实施完成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006号 |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现代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现代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9.51元/股)的130%,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仍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可能触发“现代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是否赎回“现代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