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76,585,975.2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号),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总发行规模为1,615,940,000.00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6,159,400张。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362,216.7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入账募集资金为1,610,577,783.30元,其中减除需支付的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911,594.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08,666,189.3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9〕1-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芷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3-086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全资孙公司国药集团大同威奇达中抗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奇达中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鉴于2020年12月国药威奇达对威奇达中抗实施完成吸收合并,国药威奇达另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进行对“青霉素绿色产业链升级项目”的专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1月公司与国药威奇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截止2023年7月31日累计投入(2) | 利息收入(3) | 截止2023年7月31日 节余募集资金 (4)=(1)-(2)+(3) |
新型制剂产业战略升级项目 | 104,527.36 | 68,886.14 | 5,164.07 | 40,805.29 |
国药威奇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10,452.74 | 10,168.65 | 205.78 | 489.87 |
青霉素绿色产业链升级项目 | 26,579.82 | 20,899.19 | 682.81 | 6,363.44 |
偿还银行借款 | 19,306.70 | 19,306.70 | 0.00 | 0.00 |
合计 | 160,866.62 | 119,260.68 | 6,052.66 | 47,658.60 |
三、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及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资金。
2、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3-086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6,585,975.2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说明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