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20证券简称:国药现代公告编号:2026-061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15,000.00万元 | 11,345.7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7,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23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不适用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4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江苏威奇达)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15,000.00万元的担保。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为继续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威奇达)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继续为国药江苏威奇达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国药威奇达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药江苏威奇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国药威奇达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无反担保。以上担保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8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其他:全资孙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国药威奇达持有国药江苏威奇达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何康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4551162575G |
| 成立时间 | 2010-02-08 |
| 注册地 |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镇临江大道1号 |
| 注册资本 | 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原料药的生产、销售;贸易代理;制药业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 |
|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3,100.26 | 65,691.88 | |
| 负债总额 | 28,964.08 | 31,604.51 | |
| 资产净额 | 34,136.18 | 34,087.37 | |
| 营业收入 | 21,327.39 | 46,389.80 | |
| 净利润 | 48.81 | 505.44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国药威奇达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国药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甲方)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1.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江苏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8262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基于该主合同项下可能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15,0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7年9月10日。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国药威奇达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国药江苏威奇达向银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所有,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对
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