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嵘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梁辉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庄辰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关联方天宏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新增借款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壹年,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授权子公司浙江庄辰董事长办理该借款的具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之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