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嵘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3-12-22  华嵘控股(600421)公司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2023年12月19日披露公告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柏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古德菲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诚可信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爽、刘明忠、赵霞、葛文野、王正根、张慧、南京喆涵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1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核心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将超过5%,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批准程序,具体请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三次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上述批准或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1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5.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见重大改善,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经营规模偏小,业绩欠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楼永良先生,除公司2023年12月19日披露公告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柏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古德菲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诚可信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爽、刘明忠、赵霞、葛文野、王正根、张慧、南京喆涵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1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批准程序,具体请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三次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上述批准或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1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5.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拟筹划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柏泽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古德菲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诚可信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爽、刘明忠、赵霞、葛文野、王正根、张慧、南京喆涵企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1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