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嵘控股: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嵘控股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12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详见公司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要求5个交易日内回复,公司预计不晚于2024年3月7日披露回复公告。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监管工作函》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监管工作函》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预计不晚于2024年3月14日披露回复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