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华嵘: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6-13  *ST华嵘(600421)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0421股票简称:退市华嵘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6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4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3
议案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4
议案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5
议案五: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16
蔡瑜………………………………………………………………………16
代军勋……………………………………………………………………20
吕灿林……………………………………………………………………24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遵循议事规则,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参加办法如下:

1、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五、谢绝个人进行直播、录音、拍照及录像等行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

4、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周梁辉

7、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到;

二、由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并介绍到会的来宾;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总结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以及2026年度内的工作计划,并向大家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仍主要集中在持股85%的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PC(PrecastConcrete混凝土预制件)模具、模台、桁架筋、楼承板的加工、制造。模具主要包括风电混塔模具、飘窗模具、楼梯模具、阳台模具、梁模具等产品;模台主要核算流水模台、固定模台、模台清扫机等;桁架筋主要是由上弦钢筋、下弦钢筋和腹杆钢筋三组钢筋组成的钢筋骨架,该骨架由两根弯折的腹杆钢筋将上弦钢筋和下弦钢筋焊接到一起,形成一个三角形截面;楼承板是指钢筋桁架与底板通过电阻点焊连接成整体的组合承重板。此外,公司根据年初规划,积极转型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杭州鸿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了信息化和工程类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35.59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33.44%;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14,591.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0.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56万元,同比减亏。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深挖市场,持续完善产品结构,业务规模有一定规模的增长

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深挖市场,持续完善产品结构,模具、桁架筋、楼承板等业务收入保持基本稳定并有一定规模的增长。

2025年度,模具类(含风电混塔钢模)业务收入为9698.96万元,营收较上年度增长约26.79%,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2.03%;桁架筋、楼承板业务为4485.36万元,营收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8.69%,较上年度增长72.06%;模台收入为406.73万元,营收较上年度下降56.43%,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60%。

2、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浙江庄辰主要原材料价格保持稳定并略有下降,但由于受行业环境影响,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报告期内,模具(含风电混塔模具)营业收入为9698.96万元,毛利率为10.92%,较上年下降4.80%;桁架筋、楼承板营业收入4,485.36万元,毛利率为5.73%,较上年下降4.43%;模台营业收入为406.73万元,毛利率为36.58%,较上年增加

12.00%。

3、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内部生产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加强内部生产调整。如为应对桁架筋楼承板业务的变化,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及时对相关产线进行调整,新增了一条亿洲350桁架机,对车间4条亿洲桁架机设备进行了调整,其中2条生产PC桁架筋,2条生产楼承板桁架;另外根据建筑模板“以钢代铝”的市场机会,公司投资建设钢模板生产线,购置U板折弯机、冲孔设备、封板机、冲压机、空压机、横筋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机等相关设备,产线从2025年10月16日投入生产,报告期内已完成销售额876.53万元。

4、加强风险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维持优质客户,加强风险意识,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同时构建专业法律风控屏障,合同签订均由合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针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进行逐条审核,排查潜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法律纠纷风险。

5、积极拓展新业务

为突破现有业务增长瓶颈,培育可持续发展新动能,公司于2024年末制定了第二产业发展计划,积极打造信息化和工程相关业务增长极。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宜昌AI政务智能体系统集成项目,子公司杭州鸿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了“淮安新一代通信设备生产、研发基地及绿色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的消防工程项目”。

6、增加收购子公司浙江庄辰34%的股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5月公司与上海倾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丁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倾岚所持有的浙江庄辰27.5%股权和杭州丁酉持有的6.5%股权,合计34%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庄辰85%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在强化子公司控制权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5年度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均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披露时间
第八届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1月13日《关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增加借款的议案》2025年1月14日
第八届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1月23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1月24日
第九届第一次会议2025年2月18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2025年2月19日
第九届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2025年4月26日
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第九届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6日《关于收购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增加借款的议案》2025年5月7日
第九届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26日《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2025年8月28日
第九届第五次会议2025年9月26日《关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2025年9月27日
第九届第六次会议2025年10月29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10月30日
第九届第七次会议2025年11月26日《关于撤销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等2025年10月30日
第九届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共召开3次股东会,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披露时间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2月18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2025年2月19日
2024年度2025年5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2025年5月20
股东会19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12月18日《关于撤销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025年12月19日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工作,对职责权限内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会议次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42025年2月18日提名聘任闻彩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24年4月14日《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2025年8月13日《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2025年10月17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战略委员会22024年4月24日各位委员认真分析讨论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2025年8月26日会议回顾和总结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提名委员会32025年1月20日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梁辉、方兴华、金朝阳、韩丹丹)、独立董事候选人(蔡瑜、代军勋、吕灿林)
2025年2月18日提名帅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闻彩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25年12月19日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帅曲、战卓)、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杨)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25年1月23日审议《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2025年4月14日1、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及报酬支付情况。2、确认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报酬支付。3、核查公司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薪酬支付情况。

(四)公司规范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扎实做好制度建设,完成撤销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修订,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将公司各类重大事项传递给市场,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上交所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各类问题,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良好互动关系。

三、2026年工作计划和措施

2026年,公司将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风电市场为主体,稳定地下空间、房建PC模具等传统业务,积极拓展钢模板、桁架筋、楼承板等相关业务,努力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

1、加大市场调研,持续拓展风电混塔模具,保证风电混塔钢模业务基本盘

公司将加大市场调研,积极开发风电混塔模具新客户,加大挖掘现有风电客户的潜力,保证风电业务基本盘;同时公司将满足客户传统的风电混塔钢模业务外,还将积极拓展风电内附件、安装平台、翻转机和吊具等产品的市场。

2、稳定市政路桥、地下空间及房建PC模具业务。

积极关注市政路桥、地下空间及房建PC模具客户的市场需求,维护重点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合作空间;审慎拓展海外市场,意向客户重点跟踪,并适当参展;从老客户合作中拓展管片及地下空间等其他业务。

3、积极拓展钢模板、桁架筋、楼承板等业务。(1)持续挖掘优质的桁架筋客户,保持桁架筋业务及生产量,拓展有角桁架筋市场;(2)加大客户调研,多承接一些附加值高、现金流好的楼承板项目;(3)新增钢模板其他规格型号,给客户有更多的选择,同时提高钢模板的利用率。

4、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提供客户满意度

公司将持续增加对新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研发的投入,提高研发投入的销售占比;提高成本测算的准确性和风险控制的稳定性;继续保持重点关注于质量,完善现场安装、售后过程,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持续学习和培训,提高技术团队的专业素养和技术创新能力;回访客户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二)审慎开展信息化及工程类业务

公司自2024年末介入信息化及工程相关业务以来,积极整合资源拓展相关业务,基本完成了必要的人员、技术储备,专业领域涵盖设计、工程、机电、电气和软硬件等领域,具备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2026年,公司将积极完成已承接订单的后续工作,同时综合研判、审慎决策,稳妥开展信息化及工程类业务。

(三)持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内控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将继续按照规范运作的要求,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议案二: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议案三: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利润表、2025年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1.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156,355,865.96117,170,329.6833.44122,123,443.1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45,910,483.78111,896,931.3630.40117,583,818.55
利润总额-1,013,741.26-1,443,413.81-6,098,44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5,616.45-4,683,818.08-8,279,50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3,359.45-5,443,553.51-8,552,493.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7,228.68-5,424,399.646,016,098.13
2025年末2024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3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85,884.248,217,881.19-19.8612,800,706.99
总资产254,721,997.87154,359,558.0365.02144,480,312.72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4-44.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47-51.8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议案四: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5,616.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4,567,156.5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6,152,773.02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分红利,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议案五: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独立董事:蔡瑜本人作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本人履历本人197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2月至今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20年10月起任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23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董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现场会议(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103700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10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

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我均出席会议。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出席3次。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见面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向我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的情况,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认为:1、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的需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发生的货物销售(模具、模台、桁架筋等)、厂房设备租赁以及水、电、原材料采购等,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原则确定;2、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4、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经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周梁辉、方兴华、金朝阳、韩丹丹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蔡瑜、代军勋、吕灿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调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朝阳、韩丹丹及独立董事吕灿林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帅曲(非独立董事)、战卓(非独立董事)、余杨(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帅曲、战卓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余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14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帅曲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刚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刚于2025年5月19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此外,报告期内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上述相关计划。

10、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11、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经验,同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构建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瑜2026年6月22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独立董事:代军勋(2025年2月18日起任职)本人作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本人履历本人代军勋,1976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月起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4年3月起任上海雅士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董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现场会议(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85300

2025年度,自我任职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自我任职独立董事后,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我均全部出席会议。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共出席3次。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见面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向我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等各方面的情况,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认为:1、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的需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发生的货物销售(模具、模台、桁架筋等)、厂房设备租赁以及水、电、原材料采购等,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原则确定;2、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4、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自我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报告期内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调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朝阳、韩丹丹及独立董事吕灿林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帅曲(非独立董事)、战卓(非独立董事)、余杨(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帅曲、战卓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余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14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帅曲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刚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刚于2025年5月19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此外,报告期内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上述相关计划。

10、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11、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经验,同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构建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代军勋2026年6月22日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独立董事:吕灿林(2025年2月18日起任职)

本人作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本人履历

本人吕灿林,1979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部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润田之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独董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现场会议(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83500

自我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共出席3次。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见面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向我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等各方面的情况,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度,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和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认为:1、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的需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间发生的货物销售(模具、模台、桁架筋等)、厂房设备租赁以及水、电、原材料采购等,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原则确定;2、该等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4、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决议,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调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朝阳、韩丹丹及我本人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帅曲(非独立董事)、战卓(非独立董事)、余杨(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帅曲、战卓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余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13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帅曲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刚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闻彩兵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刚于2025年5月19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此外,报告期内未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上述相关计划。

10、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11、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经验,同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构建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2026年1月13日,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吕灿林2026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